交易规则
- 交易时间:沪深两市的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 9:15-9:25;深市的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 14:57-15:00249.
- 价格确定原则: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作为成交价格。若存在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同时,高于该成交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该成交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申报量少的一方全部成交126.
- 申报限制:沪市和深市主板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 10%;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 20%910.
- 撤单规定:在 9:15-9:20 期间,投资者可以撤单;9:20-9:25 期间,不允许撤单24.
-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 9:30-11:30 和 13:00-14:5734.
- 成交原则:按照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即同一时间内,出价更高的买单和出价更低的卖单优先成交;当多个买单或卖单出价相同时,先提交的订单先成交134.
- 申报价格限制:沪深两市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昨日收盘价的 10%,创业板和科创板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昨日收盘价的 20%10.
这些竞价规则共同作用,保证了市场的公平性、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效率,使得证券价格能够较为充分地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